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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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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16: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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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人类发明了酷刑,并将其作为审讯犯人、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酷刑一经问世,法律便失去了应有的尊严。人们不再需要那些繁杂的法律程序,仅凭对受刑人的□施加折磨便可以轻松地获取口供。更重要的是,酷刑的发明和使用,为审讯者渲泄罪恶欲望提供了最好借口和最佳手段,使对人X的摧残变得合法化。于是乎,一批批残忍暴N的刽子手应运而生,一套套令人发指的刑讯手段被发明出来,人类因此便多了一层灾难。
  尤其对女X来说,遭受刑讯更是一件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如果说,在受刑过程中,男X犯人所遭受的仅仅是□痛苦的话,那么,女犯人一旦被带入刑讯室,等待她的就绝不仅仅是一般的严刑拷打,而是各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凌Ru和针对女X身体特殊部位所施加的残酷折磨。而审讯者则会充分利用每一次这样的机会,在“审讯”借口的掩盖下,通过对女犯人□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发泄兽欲。为了借“审讯”之机更好地发泄兽欲,许多审讯者挖空心思设计出了一套套专门对付女人的刑法,他们将其统称为“妇刑”。
  妇刑,可以说是现代法西斯的一大“创造”,是对人X的巨大摧残和人X兽化的充分体现。有人做过粗略统计,到本世纪七十年代,仅有资料记载和叫得出名字的妇刑便有近百种之多,这还不包括某些“土刑法”和“推陈出新”的创造。这些妇刑,无论是手段的残忍,还是对受刑人造成的伤害,都是令人发指的,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兽刑”。下面仅举几例便可窥见其一斑:
         
         刑 讯 准 备
  无论什么样的刑讯,第一步总是共同的──就是首先剥光受刑人的衣裤,让其裸露出全身□。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受刑时几乎没有不是光着身子的(出于种种原因,这一现象在当今大部分文艺作品中都没有得到真实体现)。这样做,绝不仅仅是便于打手们施刑,更重要的是利用受刑人的羞耻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满足打手们的卑劣欲望。尤其对女X犯人的刑讯,剥光衣裤更是一套固定的程序。
  打手们在审讯女犯时,往往问不上几句便会以剥光衣裤相威胁。如果女犯拒绝招供,打手们接下来就要实施刑讯的第一步──将女犯的衣裤剥光,对其赤裸的□施加各种凌Ru,或者让她们光着身子观看对其他犯人的刑讯,以此来造成女犯的羞辱和恐惧心理、摧垮她们的意志。
  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X来说,没有什么比脱光衣裤、赤身裸体地经受刑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犯人光着身子站在审讯者面前,任凭他们肆意羞辱而无法抗拒,想到即将遭受的远非是一般的严刑拷打时,她们感受到的是一种□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这种折磨是任何一个女人所绝难忍受的。待到女犯羞辱不堪、精神极度紧张恐惧之时,打手们再施展出各种毒辣手段,对她们赤裸的□施加折磨,这样她们就会感到无法忍受,从而收到比一般严刑拷打更满意的效果。
  刑前准备的第二步,是采用不同的方式将受刑人的身体捆缚固定起来。即使对于身体柔弱、绝无反抗能力的女X犯人,打手们也同样要这样做。其目的不仅仅是防止受刑人挣扎反抗、便于刑讯的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以此来增加受刑人的痛苦,使其形成“不招供就无法摆脱折磨”的心理,同时满足审讯者的暴力欲。其中,吊绑可以说是一种最原始、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当受刑人被捆住手脚吊在空中,由于重力的作用,其皮肉乃至全身筋骨都会被绷紧、展开,这时对其□施刑,疼痛感将会更加强烈。而且,受刑人被吊起手脚,也就失去了任何反抗的余地,只能听凭打手们摧残和折磨。因此,每一间刑讯室,几乎都备有吊绑犯人的刑架,至少也要从房梁上悬吊一根绳子。
  从以上所说的不难看出,刑讯前的准备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殊的刑法。尤其对女X犯人来说,痛苦在刑讯准备过程中就已经开始了。
          
                 吊  刑
  如上所述,吊绑是刑讯犯人时一道固定的程序。开始时,它只是作为刑讯女犯的一种辅助手段,后来审讯者针对女X的弱点,将其逐渐演化为一种独特的刑法,而且花样不断翻新。其中最常用的有如下几种:
吊手指:就是用细绳或铁丝将女犯双手的大拇指捆扎在一起,悬挂在刑架或房梁上,然后将吊绑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地向上拉,最终使身体的重量全部落在两个大拇指上。这种刑法是很能折磨人的,常常两三分钟便会使受刑人大汗淋漓、浑身颤抖。这时,无论对女犯施加什么样的手段,她都无法抗拒。
吊□: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法,即用细绳拴住两个□,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复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在上述刑法的基础上,一些人还进一步发挥想象,不断创造出新的花样,例如三十年代的国民党特务机关就发明了一种叫做“飞机挂炸弹”的刑法。
  这种刑法是先将女犯的衣裤剥光,然后将其双手和双脚的拇指(拇趾)从身后捆扎在一起,面朝下悬吊起来(有的还用特制的铁钩勾住女犯的鼻孔悬挂于梁上,迫使其仰起头来)。行刑者一边审问,一边推动受刑人身体,使其在空中摇荡,这叫做“坐飞机”;如果此时女犯仍不招供,接下来便实施第二步:将两只竹编的小筐分别吊挂在女犯的两个R头上,然后不断向筐内加入砖头、石块等重物,这称为“挂炸弹”。这种刑法是极难忍受的,其痛苦程度比单纯的吊□更大,因而一经发明便立刻普及开来。四十年代在重庆的“中美合作所”,杨汉秀、李青琳等一些年轻的女员都遭受过这种酷刑的折磨。有时,特务们也将此刑用于男X犯人,只不过将“炸弹”改为挂在Y茎或睾丸上。
         
                 针  刑
  由于女X忍受疼痛的能力较弱,有些在审讯男X犯人时很少使用的刑具,在对女犯的刑讯中却被大量采用。针刑便是其中的一种,其特点是简单、省力、疼痛感极强。因此,凡是对女犯的刑讯,几乎都少不了这种刑法。最常用的针刑有下面三种:
  一种是刺指甲缝。行刑前,先将女犯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椅子扶手等物体上,迫其十指伸直。然后,将大号缝衣针一根根地从手指甲底下刺进去,刺一根,问一句,直到招供为止。这种刑法的疼痛感极强。俗话说“十指连心”,手上扎根刺尚感疼痛,而寸把长的钢针刺进手指,那种疼痛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女员江竹筠便遭受过这种毒刑,只不过刽子手们用的不是钢针,而是削尖的竹签子。
  另一种是刺R头。R房是女人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之一,被称为女人的“命根子”。对女犯的R房施刑,是行刑者惯用的一手,而钢针刺R头又是最常用的一种妇刑。一般情况下,打手们都是用大号缝衣针扎刺女犯的R头,一场刑讯下来,女犯的两个R头常常被扎得鲜血淋淋、惨不忍睹。如果这一招不能奏效,打手还会将更粗更长的钢针钉入女犯的R房深处,从而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更大伤害。在小说《苦菜花》中,对这种酷刑有较为详细的描述。
  第三种是刺Y蒂。除了刺手指和R头之外,一些更为狠毒的打手为了发泄兽欲,还常常用钢针刺女犯的Y蒂。人们都知道,生殖器官是女人身体最珍贵、最脆弱的地方,而Y蒂又是女人X神经最集中和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当尖利的钢针刺入Y蒂时,那种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任何女人都绝难忍受。
同时,这种酷刑对行刑者产生的感官刺激也异常强烈,行刑者可以从中获得极大快感。
  总之,针刑是用得十分普遍的一种刑法。凡是女人身上的敏感部位,都可以用来施加这种毒刑。
        
                 烙   刑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
  当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之后,这种古老的酷刑不但没有废止,反而被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X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刑具有烙铁、烟头、蜡烛、灯泡等等,凡是能够产生灼热的物体,都可以用来对女犯施刑。例如:用烧红的铁条或点燃的香烟头烙烫女犯的R头、大腿、脚心、Y唇等敏感部位;用点燃的蜡烛流下的烛液滴在女犯的上述部位;或者将电灯泡接上电源后塞进女犯的Y道,利用灯泡产生的灼热烙烫其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四十年代末,东北的土匪还发明了一种叫做“点天灯”的灭绝人X的兽刑。
  一次,土匪们袭击了一个村庄,当时这个村庄里住着几名解放军伤员和医护人员。烧杀抢掠之后,土匪将抓获的解放军伤员和一名年轻的女卫生员作为“战利品”带回山中。在匪窟里,被俘的解放军战士受到了骇人听闻的摧残,尤其是那名年仅十九岁的女卫生员,更成为土匪们疯狂报复和发泄兽欲的对象。土匪将女卫生员剥得精光捆绑起来,先是轮番□,接着又对她施以各种酷刑,疯狂地摧残她稚嫩的□。最后,他们采用了这种“点天灯”的兽刑:
天黑后,受尽摧残的女卫生员被土匪们拖出洞外。残暴的土匪将女卫生员双脚分开,赤身裸体吊在树上,使其头朝下地倒悬起来。然后,将一只点燃的蜡烛插进女卫生员的Y道,让滚烫的烛液不断滴落在姑娘的Y部,烙烫她身体最娇嫩、最敏感的部位。年轻的女卫生员疼得死去活来,不住地哭喊惨叫。但兽X大发的土匪仍感到不过瘾,干脆将一截竹筒□姑娘的Y道,向里灌满松油,然后用火点燃。
  那支用人的□做成的“天灯”燃烧了半个多小时,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地在山谷中回响。最后,可怜的女卫生员终于惨死在土匪的这种兽刑之下。
        
                电   刑
  电刑,可以说是各种酷刑中最“现代化”和最“科学”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可以造成受刑人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它刑法造成的疼痛不同,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即使是再坚强的人,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也会禁不住狂喊嘶叫。同时,电刑还可以造成受刑人神经系统的紊乱,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一个人如果遭受两三次电刑,便会变得神情呆滞、反应迟钝,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另外,电刑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持续进行,不会象有些酷刑那样,当痛苦达到极点时会产生麻木的感觉。当对受刑人反复施用电刑时,其痛苦程度将会一次比一次强烈,而且如果掌握得好,即使受刑人痛苦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也绝不会昏迷过去,这对刑讯是十分有利的。
  由于电刑具有这些特点,因而一经发明出来,便迅速普及到世界各地,成为审讯犯人的一种主要刑法。
开始时,电刑所用的刑具是普通的手摇电话机,行刑时,用导线将受刑人的身体和电话机接通,利用手摇发电机发出的电流来刺激受刑人的□。后来发明了专门的电刑设备,电流和电压可以任意调节,从而使电刑更加方便可靠。四十年代,我国的军统特务机关曾从美国引进了大批电刑设备,分发给各地的特务机关,许多员和革命志士被捕后,都遭受过电刑的折磨。
  据说,人们最初发明电刑的动机,是为了避免刑讯中所采用的那些灭绝人X的残暴手段。施用电刑时,不需要脱光受刑人的衣裤,也不会出现那种血淋淋的场面,既显得“科学”、“文明”,又易于迅速取得成果。然而,人们想错了。电刑的发明,不但丝毫没有减少刑讯的残酷程度,相反,为审讯者提供了一种更轻松、更残暴且更具刺激X的刑讯手段,使受刑人遭受到更加惨痛的折磨。
  尤其对于女X犯人,电刑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毒刑。审讯者为了满足其卑劣心理,对女X施用电刑时,不但仍旧剥光她们的全身,而且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打手们在对女犯施刑时,一般不是将电线接在手指上,而是选择女犯的R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借此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
  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人们很难想象得出女X遭受电刑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R头上或者□Y道中,强烈的电流刺激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赤裸的□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X,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抗日战争期间,女英雄赵一曼被俘后便遭受过这种酷刑的折磨。据敌伪档案记载,日本宪兵为了□迫赵一曼供出抗联的机密和党的地下组织,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拷问。刑讯前后进行过四次,采用的酷刑多达二十几种,其中就包括电刑。那是在第二次刑讯中,日本宪兵将赵一曼的手脚从背后绑在一起,将其一丝不挂地吊在刑架上(当刑讯一开始,日本宪兵就将赵一曼的衣裤全部剥光,这一事实在文学作品中没有得到真实反映),然后将电极一端夹在赵一曼的R头上,另一端□Y道内,对她施以惨绝人寰的电刑。据当时的审讯记录记载,在两个多小时的刑讯中没有喊叫一声的赵一曼,这时忍不住“发出厉声惨叫”,而且“叫得越来越厉害,身体剧烈抖动”。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刑法是何等地残暴和难以忍受。
  为了借刑讯之机更充分地发泄兽欲,刽子手们不满足于折磨女犯的□,而是想方设法使刑讯过程变得更富刺激X。于是,一些人别出心裁地想出了各种花样,其中一种用得十分普遍的刑法叫做“跳裸体舞”。
  所谓“跳裸体舞”,就是将女犯的衣裤脱光,吊起双手,然后在脚下放上一张通了电的铁板。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女犯会禁不住狂喊惨叫、赤身裸体在铁板上剧烈跳动。那样一种场面,不仅残忍无比,而且极具刺激X。
         
               Y 刑(Y 刑)
  所谓Y刑(Y刑),是指那些专对女XY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X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通过前面所例举的事例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鄙的目的,刽子手们在刑讯女犯时,一般不采用过于剧烈的刑法,而是针对女X的生理特点,专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X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R房之外,女X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XN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X□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X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X都难以忍受。
  在“中美合作所”特训班的审讯技术课中,刑讯女犯是一项特殊内容。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被作为经验传授给学员:有一位名叫李萍的女谍报员,被捕后遭受了连续两天的酷刑拷问,但始终不肯招供,即使是剥光衣裤加以凌Ru,也绝无屈服的表示。于是,打手们决定采用最严酷的刑法,对她的生殖器官施刑。他们用香烟头烫她的Y唇、用针刺她的Y蒂、将电线□Y道中对对她施用电刑……。最后,当打手将一根烧得通红的铁棍捅入她的下身时,这位以顽强毅力忍受了众多酷刑的年轻姑娘,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被迫招出了口供。
  从这一事例不难看出,这种灭绝人X的兽刑是何等地难以忍受。因此,当用其它刑法不能得到口供时,行刑者往往会对女犯的生殖器官下手,把这种兽刑作为治服女犯的最后手段。
  针对女X生殖器官的刑法可以说是种类繁多、不胜枚举,而且其残暴程度令人发指。除了前面已经例举过的几种之外,常用的还有如下一些:
  滕条抽Y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Y部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X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
  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Y部,或者将火柴、纸卷等□Y道后用火点燃。
  刷洗Y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生殖器,在Y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Y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Y道。
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Y部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Y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Y道。
  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X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Y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
  例如,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一名苏联女兵为掩护伤员撤退被德军包围在阵地上,在子弹打完之后,不幸落入德军手中。为了从她嘴里得到所需要的情报,他们将苏联女兵带回驻地,用酷刑进行拷问。可怜的苏联女兵受尽摧残和折磨,最后被德国人用一种叫做“推磨”的刑法活活折磨死:
  残暴的敌人将苏联女兵的衣裤扒光,捆住双手吊在一棵树上,在她的身下立起一根手腕般粗细、一头削尖的木棍,使木棍的尖端抵在她的两腿之间。接着,他们一边审问,一边将吊绑女兵双手的绳子一点点地往下放,使削尖的木棍□进女兵体内,然后推动她的身体慢慢旋转。木棍在女兵体内越插越深,致使Y道被搅烂,子宫被穿透,最后整个身体被竖插在木棍上。
  
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X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X,一旦被作为刑讯对象,什么人格、尊严、贞C等等便不复存在,等待她们的只能是兽X的凌Ru和令人无法忍受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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