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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1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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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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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重要,被打之前施罚者要为受罚者制定详细具体的家规,包括错误的种类,级别,相应的处罚方式,程度,数量时间,特别指出的是关于反抗,欺骗,逃避,重复犯错,以及一些原则方面的问题可以给予加刑处罚。比如责打的数量加倍、刑具加重、延长惩罚期限(即有期笞刑,如自惩罚之日起每日20大板连续一周)等。并且家规要被明文规定,及时修改,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添加新内容!这样在被打者心中埋下惧怕的种子,当她犯错误时因为清楚地知晓自己不想看到的结果而感到强烈的紧张刺激,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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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 c1 W' t) c6 {SP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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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书房、卧室、客厅、独立的小屋,或者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其他任何地方,但前提是私秘性要极强,因为打PP本身就是件丢脸的事情,何况光着PP,加之,SP的双方是“一家人”,被外人知道恐怕一家人都丢脸!我比较喜欢固定的场所,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证设施齐全,私秘性强,挨打前不会因过多的准备而浪费感情和时间,更重要的是可使“犯罪嫌疑人”因看到熟悉的场景而在被打前产生强烈的条件反射,小PP还没被打就已经痛不欲生了,那种恐怖的滋味(经验之谈~~)……就别提了!为了变换各种姿势及方式,场所内必须设置可趴(卧),可坐,可站,可跪,可骑......的各种刑床,刑椅,刑架等等,当然可以就地取材,(如卧室的床,客厅的沙发,茶几...)还必须具备专门存放刑具的地点,也要固定,这样以便施罚者命令受罚者自己准备受刑,以增加其心理压力!9 A$ u3 ~* ^/ ^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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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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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PP用的刑具有各式各样,如手掌、各种硬塑料、竹制、木制的戒尺、板子、棍子、皮质的带子、鞭子、树枝、藤条以及打完PP用来延长疼痛的持续性以便反省错误的夹子、表面凹凸不平的坐垫或者搓板(实际上,罚跪,特别是膝盖直接接触硬质的地面、搓板等对膝盖是很有伤害的,在软垫子上进行就可以了——spanke注)等等。各类刑具产生疼痛的性质、程度也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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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 ]$ m4 X- i. D 通常手掌的惩罚程度相对是最轻的,它可以长时间频繁反复使用,而造成的伤害最小,且无论是被打者还是施打者同样都会感到疼痛!但正是因为如此,这种惩罚方式才是最屈辱、最亲密、最体现爱意的!因为它需要近距离肌肤相亲,它同时使两个人都受到惩罚,对被打者的惩罚自不必说,对施罚者而言这种处罚是其对自己没有管理好对方而进行的心灵及肉体的双重惩罚!有时更甚于被罚者!从而使被罚者深刻地感受到施罚者的心痛!此外,当施罚者处于盛怒之下时,这种处罚方式可以用来平息怒火,既可痛打对方而不致伤害对方,又可使自己逐渐平静下来,为接下来的正式惩罚准备一个冷静而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对受罚者而言,这是正式挨打前很好的热身运动,还没尝到竹板炒肉,屁股已经火辣辣的了,接下来的疼痛会被无形中放大几倍!……不害怕才怪!& o2 y! S" b- ?8 ~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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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数量级的刑具就是各种硬制的戒尺、板子、棍子……这类刑具打下来,很容易使屁股青肿起来,较之手掌疼痛更加剧烈而持久(通常余痛可以维持几天甚至更久),而伤害相对较小,不易破皮!且因为它有一定的宽度及硬度,易于打遍通体,使整个屁股全部痛痛起来,俗话说:没一块好肉!故具有相当的威慑力!这种刑具是处罚的中间部分(即主体部分)使用频率应最高!. s2 s& @, B: @2 z5 P! j9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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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数量级的刑具是柔韧的皮质的带子、鞭子、树枝、藤条……这类刑具细韧而犀利,打在光PP上(尤其是已经青肿起来的光PP上)会着起火来,那滋味让人不由倒吸凉气!当然疼痛指数也是最高的。它容易使皮肤受损,或造成严重损伤,打击的部位、范围也是相对较难控制的,故不宜轻易使用,(平时作为“核武器”,起威慑作用)仅在犯有重大错误或违反原则,需要加刑时才可使用,且用刑前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在盛怒之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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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_4 c3 r' } U* {9 T" d 第四个数量级的刑具是打完PP用来延长疼痛的持续性以便反省错误的夹子、表面凹凸不平的坐垫或者搓板等等。犯错挨打之后的反省也是十分重要及必要的,而且反省的时候一律不准穿裤子,要充分的暴露及突出屁股!不准用手摸被打的地方,规定的姿势不准随便乱动或改变!否则屁板伺候!让疼痛及羞辱维持到反省结束!谁让她是个记吃不记打的淘气包呢!当然反省的方式要根据惩罚程度而定,可以是一种同时也可是多种分时,而持续的时间要视错误的严重程度而定:打得重的可趴着反省、打得中等程度可以罚跪(并且可以同时罚写检讨或罚抄书)、打得较轻的时候可以罚坐搓板或石子垫(一定要同时罚写检讨或罚抄书)、如果没破皮可夹上夹子(注意隔一段时间更换位置——spanke注);如果错误过于严重,可判“有期徒刑”,即惩罚持续数日甚至数周,每日规定好固定的时间,惩罚一定数量的屁股板子及持续一定时间的光屁股反省时间。这种“有期徒刑”打板子的数量不可过多,但力度要大,不可轻描淡写,而反省的时间要长,且反省时的刑具要重(疼痛的程度及持续的时间相对要重要长),其目的在于要让受罚者充分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决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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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0 w% n# X- V/ ^2 Y挨打时的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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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0 o8 ~( X F; v6 Y5 f9 d2 D准备挨打时被打者的衣着要整齐,严密,不可暴露过多,最好贴身的衣服要紧身的,即使是夏天也不可暴露前胸或上身。(针对女被的安全而言——spa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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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0 c8 m' {& ]7 ?Spank的过程要充分暴露屁股,突出赤裸的臀部,使受罚者将注意力更好的集中于即将被打的臀部,增加其对惩罚的羞辱感、惧怕感、紧张感,从而增加惩罚效果。此外,挨打时的捆绑由于失去抵抗能力,也同样可以进一步增加这种羞辱感、惧怕感、紧张感……捆绑时应固定被打者的手腕、肩部、腰部、股部、膝部、踝部……原则上,尽可能使之身体失去自由移动的能力!这样挨打时突出的光屁股会在最大程度上失去逃避的可能(注意:对于陌生的伙伴,这样做是有人身风险的!)此外挨打时由于疼痛使得突出的光屁股随着板子的节奏不停的收缩,而身体的其他部位不能移动,这样光光PP会更加突出,疼痛、屈辱以及恐惧感会被无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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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C. p0 |7 h! a8 I挨打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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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时以击打屁股的中、下部位最佳!因此处是肉最多的部位,且离脏器、骨质、血管、神经……相对较远,不易造成严重损伤,此外,此处也是主要与凳子接触的部位,有利于保持疼痛的持续性,从而利于更好的反省!我不主张扩大范围,向上会累及腰骶部,向下会累及腿部,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惩罚毕竟只是教育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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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时的姿势& o; L/ ~4 T5 }3 |, _7 u
) I, u. r9 ~4 E( }常见的被打姿势有:(1)施刑者采取坐姿,被打者趴于施刑者腿上,上身及腿部稍向下垂,保持赤裸的臀部处于最高的位置,施刑者一手扶于被打者腰部起到固定的作用,另一只手施刑。这种姿势可使受刑者感到极大的羞辱感。(2)趴于床上,小腹或小腹至前胸部垫枕头被褥等以突出臀部。这种姿势便于长时间施罚。趴在长凳上更好,便于捆绑。(3)腿部直立或采取跪姿,上身俯于桌面或其他类似的平台上。这样便于突出臀部,以及击打屁股的中、下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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